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

第二十一条

退税款的计算。以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以及规定的退税率为依据,计算应退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退增值税额=离境的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实退增值税额=应退增值税额-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手续费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