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章 资格的变更与注销第十九条鉴定人的鉴定资格注销后,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向鉴定人所在单位发出《注销鉴定人资格通知书》。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