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

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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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