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4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结售汇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62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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