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结售汇单证保存制度,区分业务类型分别保存有关单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