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外汇局报送结售汇、综合头寸等数据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报表和资料,并按要求定期核对和及时纠错。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