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应当按照“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对相关凭证或商业单据进行审核。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