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建立结售汇会计科目,区分即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分别核算对客结售汇、自身结售汇和银行间市场交易业务。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