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本行结售汇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并建立结售汇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定期评估机制。 外汇局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中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情况实行定期评估。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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