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保护和建设规划要明确甘草和麻黄草年度采集、保护和建设计划,分布的区域、面积和适宜采集量,限采轮采措施等,确定禁采区、封育区、采集区和建设区。 在禁采区内严禁一切采集活动。在封育区内,要规定允许采集的区域、时段、方式和工具。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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