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章 采集第十五条采集活动应当控制在属地范围内。严禁跨行政区域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禁止非法进入他人享有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草原上采集甘草和麻黄草。 有边界纠纷的地区按禁采区处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