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章 采集证的发放与管理第十四条采集证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