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章 采集证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二条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采集地年度采集计划颁发采集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