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章 采集证的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申请采集甘草和麻黄草的单位和个人须填写采集审批表,由采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级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采集证。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