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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