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十八条

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必要性论证、特殊消防设计方案、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等内容,重大工程、火灾危险等级高的应当包括实体试验验证内容。 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应当对两种以上方案进行比选,从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 火灾数值模拟分析应当科学设定火灾场景和模拟参数,实体试验应当与实际场景相符。火灾数值模拟分析结论和实体试验结论应当一致。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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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