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第六条独立法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章 资质等级与标准第六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