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第四十条独立法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