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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