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