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编制城乡规划以及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与城乡规划编制有关的标准、规范。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交的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在文件扉页注明单位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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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