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资质申请与审批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