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涉客涉危内河运输船舶和300总吨以上其他内河运输船舶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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