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 第一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条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事故隐患治理的规定,制定本标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