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工作纪律

第三十九条

检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承担检测任务的资格。 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或者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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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