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应当及时依法查处,或依法移交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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