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二十九条
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
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下达任务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 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监督抽查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