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抽查

第二十四条

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督抽查的同一批次农产品,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得重复抽查。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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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