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风险监测

第十五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风险监测形势会商制度,对风险监测结果进行会商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研究监管措施。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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