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报送、公示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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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