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 / 第七条独立法条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第七条第二章 记载规定第七条轮机日志应依时间顺序逐页连续记载,不得间断,不得遗漏,不得撕毁或增补。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