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第十六条第三章 记载内容第十六条燃、润料耗、存量,由三管轮(不设三管轮的船舶由二管轮或由轮机长指定的专人)负责计算并记载。计算燃、润料耗、存量,不得使用估算数字或定额数字,必须按实际耗;存量严格填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