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第十六条

第三章 记载内容

第十六条

燃、润料耗、存量,由三管轮(不设三管轮的船舶由二管轮或由轮机长指定的专人)负责计算并记载。计算燃、润料耗、存量,不得使用估算数字或定额数字,必须按实际耗;存量严格填写。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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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轮机日志记载规则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