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建立管理机制、制度规范、安全措施、人才队伍,满足电子档案管理需求。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