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电子档案开放与利用

第三十一条

电子档案的开放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档案馆应当通过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电子档案目录。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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