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章 罚 则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