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码号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范围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码号资源实施管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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