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码号资源的调整

第三十一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当地主导电信业务经营者总公司升位实施方案后,当年9月组织专家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论证。经论证升位实施方案周密可行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下年度升位计划,于当年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并通知相关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公司做好升位前期准备和按时实施工作。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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