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和使用电信网码号资源(以下简称码号资源),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码号资源,是指由数字、符号组成的用于实现电信功能的用户编号和网络编号。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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