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码号资源的申请与分配

第十五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码号资源规划、申请码号的用途和申请人的预期服务能力审批码号。 前款所称预期服务能力,是指申请人申请码号时提出的、表明其在一定时间内服务应当达到的覆盖范围和用户容量等。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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