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际电信组织的相关建议,以及电信网网络、技术、业务发展和码号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码号资源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码号资源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授权管理的行政区域内码号资源使用规划。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