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二条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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