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 统计调查对象使用网络提供统计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 统计调查对象使用网络提供统计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