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机动车的合法性负责。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