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监督考评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对建设用地批准和供应后的开发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定期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土地供应、合同履行、欠缴土地价款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