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十一条

第三章 布局优化

第十一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的边界,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城市建设用地应当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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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