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注册饲养场不得使用或存放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动物促生长剂。对国家允许使用的药物和动物促生长剂,要按照国家有关使用规定,特别是停药期的规定使用,并须将使用情况填入《供港澳活猪注册饲养场管理手册》。 违反本条规定的,取消其注册资格,吊销注册证。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供港澳活猪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