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第九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九条

银行保险机构总部和省级、地市级分支机构应当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绿色金融工作,根据需要建立跨部门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给予绿色金融工作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充分授权,配备相应资源,并在绩效考核中充分体现绿色金融实施情况。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通知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