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对经调查认定的非法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组织为非法,并予以公告。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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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