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投 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不得强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