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投 标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妥善保管好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通知、备选投标方案等投标资料,并严格保密。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