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招 标

第十八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其他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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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