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八条第二章 招 标第十八条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其他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